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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荣平的人物履历大学活动总结中信银行原泉州分行行长受贿一审被判多少年北京香泉贸易有限公司怎么样江建曾的任职经历最高院:股东应行使优先认缴权必须有期限限制,否扬州大学的知名校友高邮的著名人物1995年8月23出生的,姓王,起个好名字王荣平的工作简历王荣平的人物履历
1978.09——1982.07,江苏农学院(扬州大学)农学系学生;1982.07——1984.02,江苏农学院政治辅导员;
1984.02——1987.01,江苏农学院党委办公室秘书;
1987.01——1989.06,江苏农学院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9.06——1990.03,共青团扬州市委副书记;
1990.03——1995.08,共青团扬州市委书记、扬州市青年联合会主席、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
1995.08——1997.04,中共姜堰市委副书记(正处级);
1997.04——2001.01,中共仪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正处级)(其间:2000.09—2000.12参加江苏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学习);
2001.01——2001.08,中共仪征市委副书记、仪征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1.08——2001.09,中共扬州市委常委,中共仪征市委副书记、仪征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1.09——2003.01,扬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03.01——2003.04,扬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04——2005.03,扬州市委常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间:2003.06—2003.09参加中组部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赴美国哈佛大学学习);
2005.03——2005.12,扬州市委常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市总工会主席;
2005.12——2007.12,扬州市委常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7.12——2011.06,扬州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1.06——2014.07,江苏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2014.07——2015.01,盐城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5.01——,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十二届省委委员。
大学活动总结
总结是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那么总结有什么格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大学活动总结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学活动总结 篇1
在xxxxxxxx海豚保护活动过程中,海洋社会环境调查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分量,通过询问当地渔民如今捕鱼工作的情况和居民对核电站的认识情况,科研队伍可以进一步分析xxxxxxxx海豚生存环境的变化。20xx年8月3日上午,xxxx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xxxxxxxx海豚科考队开展了一系列社会环境调查活动。 风雨难阻坚定心 受到台风“妮妲”的影响,虽然队员上午出发时仍是晴天,但是到达调查地点后接连下起了小雨。队员们不受天气的影响,按计划开始了采访活动。调查伊始,当地居民会有防备的心理,不愿意接受采访,但是当队员们向他们表明身份,并且向他们介绍xxxxxxxx海豚保护区的作用以及保护xxxxxxxx海豚的重要性后,他们则表示十分愿意接受采访调查。通过访谈,队员们不仅获得了所需的相关资料,而且赢得当地居民的信任。队员姚慧莹回忆说:“离开村庄时突然刮起了大风下起了大雨,在雨中赶路时有一对老人让我们赶紧进家里先避雨。但是因为那时我们在赶路所以谢绝了老人的好意。现在想想,他们那一声声隔着大雨的呼喊,真的就像一阵阵暖流,淌进了我们的心房。” 微笑逾越语言关 事实上,队员们都并非当地的原住民,语言不通很难和当地人交流,因此此时队员之间的相互合作就更加重要了。采访、拍照和记录能否有条不紊地进行不仅与队员对工作的熟悉程度有关,而且还考验着队员之间的相互配合。虽然不懂当地语言,但队员们相信保持微笑可以让人与人之间的陌生感消除,对调节气氛也能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 并不仅仅是为了收集数据,与当地居民之间的交流也是队员们此次社会环境调查活动的重要收获。队员们十分珍惜此次社区调查的机会,向当地的居民们不断普及xxxx海豚保护的知识,旨在为xxxx海豚保护贡献一份力量。此次社会环境调查活动的顺利开展,也让xxxx海豚守护之行拥有一个顺利的开始,接下来的日子里,xxxxxxxx海豚科考队的队员们将为保护xxxx海豚而继续奋斗。大学活动总结 篇2
xx社区20xx年暑期开展关心下一代 工作小结 为了更好的开展社区青少年暑期活动,在假期开始之前,社区关工委就做了大量周到、细致的准备工作,在社区的各小区张贴通知,鼓励青少年主动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另一方面,社区关工委还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参与到暑期青少年活动中来。今年暑假,我们xx社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同时结合社区自身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暑期活动。在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和青少年的共同努力下,使青少年度过了一个“安全、健康、有益、快乐”的假期。 具体工作如下: 一、x月x日昆仑街道xx社区举办了暑期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团队活动. 活动共有2x名青少年参加。通过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团队活动,使青少年对心理健康知识有了深入的了解,对学生的健康成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团队活动帮助学生树立了心理健康意识,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形成了人人关注与重视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x月8日xx社区开展了未成年人预防火灾宣传暨应急演练活动。 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孩子们对本次消防宣传教育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他们认真听讲、仔细观看,纷纷表示要好好珍惜这次学习机会,要把学到的消防知识带回家告诉家人朋友,让更多的人掌握和了解消防安全知识。 三、x月10日 xx社区举办了以“中小学生如何穿着彰显自己的个性”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参加了此次活动的学生有20人。此次 活动是由五老协会的肉孜古丽老师给大家讲解-学生应该如何穿戴,怎样穿才能彰显自己学生的身份,学生们纷纷举手发言,表达自己的看法。 四、x月15日xx社区开展了“丰富课余生活 巧手小制作”暑期学生科普模型制作活动。来自辖区内的40名小学生及家长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现场十分热闹,一开始,选手们便摆开了架势,迅速投入到了各自的“战斗”中,一张张稚气的脸上流露出满满的自信。 五、汇福社区在暑期特为辖区1—3年级学生举办魔方兴趣培训班,xx社区也积极响应起来.x月16日,我们组织了x名爱好魔方的学生报名参与进来。魔方培训是由汇福社区工作组的张组长给学生们讲课,他先用8分钟将5个魔方的四个面全部拼完,迎来学生们阵阵的掌声,立即都被吸引,个个都在专注的听讲。 六、x月22日上午10点,xx社区举办了“成长的天空”亲子合作团队活动。在社区的多功能活动大厅里,来自克拉玛依区心理咨询中心的二级心理咨询师王荣平老师为30名家长、孩子解答了亲子之间在生活、学习当中遇到的困惑。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成长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时期。家长不但要给孩子足够的成长空间,还要以身作则为孩子们起到示范榜样的作用,和谐的亲子关系不仅需要父母去了解孩子,也需要教会孩子理解父母、感恩生命。 七、x月23日上午,xx社区邀请“生活家”的王老师,给辖区和周边小区的44名小学生开展了“快乐动手、民汉同乐”齐手做寿司活动。社区提前准备好了食材和米饭,学生们看完老师的示范后,都摩拳擦掌的开始做起来。有的是自己卷,有的是2人合作卷,个个做 的是又认真,又仔细,开心的笑容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八、为了进一步丰富青少年的暑期娱乐生活,增强青少年体质,8月4日下午,18名学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实验中学体育场,在介绍了比赛规则后,就让学生们先做了热身练习,并就场地、站位、发球、等等方面对学生们进行详细讲解。热身练习结束后,比赛就开始了,比赛俨然变成了孩子们一场快乐的羽毛球乐园。 活动结束时,孩子们都意犹未尽,虽然个个都摸着汗水,但心情都是愉悦的。都表示这种体育活动要经常开展才好,不仅让他们锻炼了身体,也增进了民汉之间的友谊。 社区关工委作为青少年教育的基层组织,利用假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青少年活动,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参加公益活动,开设暑期学校等形式陶冶青少年道德情操,引导青少年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 一年一度的暑假是青少年经过一个学期的紧张学习放松身心的好机会,也是他们接触、掌握课外知识、陶冶情操、积极参加社区活动,争取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舞台。此次暑期活动赢得青少年以及家长的支持和广泛的好评。 xx社区居委会 20xx年9月1日大学活动总结 篇3
一、活动过程 活动之一:校外活动--------擦洗过街天桥,宣传创卫精神 5月30日下午2:00开始,位于小寨十字国贸旁边的过街天桥热闹非凡,四条红色的宣传创卫精神的条幅高高地悬挂在天桥四周。一队浩浩荡荡的朝气蓬勃的大学生扛着“长安大学地球科学与国土资源学院”的旗帜,佩带者长安大学的校徽,手拿着盆、抹布、拖布、水桶等劳动工具,在领队的带领下,从学校出发准时到达桥下,经过组织分工,大家开始了“擦洗过街天桥,宣传创卫精神”工作。 活动中,同学们特别积极主动,认真擦洗着代表了我们家园面貌的城市天桥,用拖布将落满灰尘的台阶仔细拖干净。同学们干劲十足,热火朝天,引来了路上行人的目光和赞许的话语:“这是大学生吧,不错!”“这是义务劳动吧,真是好样的!”并且还有行人停下来向我们询问一些情况。活动现场气氛十分热闹…… 我们的活动还引起了西安电视台的关注,他们进行跟踪报道和拍摄,在采访到我的同学时,一句“踏踏实实创卫,票漂亮亮做人”道出了我们此次活动的目的与意义。这次活动同时得到了西安市创卫办和小寨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在这里我们团支部也要向他们致以诚挚的谢意! 活动从下午2:00一直进行到5:00结束,经过我们擦洗的天桥面貌焕然一新,同学们和路人都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活动之二:校内活动-------擦洗报刊栏,还知识一片宁静的眼睛 为了把创卫精神在校园内传播,树立“身边无小事,处处需创卫”思想,我们支部成员(部分因为同学需要在酒店实习而没有参加)于5月31日上午擦洗了长安大学雁塔校区的报刊栏,让我们的知识更加明亮。当时在看报纸的师生赞叹不已,甚至询问我们是哪个学院哪个专业的学生。看到被我们擦拭一新的报刊栏,我们笑在脸上,乐在心里。 活动之三:总结活动-------活动总结与讨论 为了总结此次团日活动成果,分析活动中存在的不足,以便进一步完善,我们及时对活动效果、活动意义进行了总结,大家积极发言,勇敢批评,并分工合作将活动写成文字总结以便支部存档和上报组织。 二、活动自我评估 总体来说,我们这次以“美化西安,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团日活动,各个阶段的活动都十分成功,成功的原因我们总结为以下几点: 1、准备较充分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这次活动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正是因为有了详实的考虑、周全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这次活动才有了成功开展的前提。如我们提前几天和创卫办的工作人员商量,并且在活动开始之前我们就有了详细的计划及活动部署。 2、密切配合 多方面的积极协助和努力,是活动得以完成的保证。如在活动中我们需要的用水问题就是由创卫办的工作人员帮助安排的`市容洒水车和军区服务社的支持;还有小寨街道办事处的大力支持,西安电视台等媒体的关注以及同学们积极主动的参与等。 3、分工具体安排合理 在活动没有开始之前,领队就已经将工具、劳动任务合理分配,同时也注意到宣传组织及工作时间的协调。事后,同学们普遍反映良好。 4、活动影响范围大 我们除了在校内做好团日活动,同时将其扩展到校外,并配合西安创卫工作,倡导“绿色家园”思想,在校内外都发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很好的向路人与同龄人宣传了环保的思想,并引起了电视台的关注和社会的好评。5、活动全面深入 从初期活动内容的确定到联系相关部门,宣传组织同学进行分工,一直到校内外工作的全面开展及高质量的完成,后期总结讨论,充分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并且升华了理论,提高了同学们的思想认识。 在成功的背后,我们也认真反省思考了我们的不足。 1、场面有点混乱。活动虽然经过具体分工,详实安排,但在实际过程中由于人数较多,场面有点混乱,个别成员没有完成自己的分工。 2、安排上存在不足。主要体现在活动中个别支部成员不够积极,对分配的任务不能及时保证质量的完成,这与管理和分工上的失误有一定关系。 3、时间有些仓促。这主要是由于创卫办在5月30日(星期一)上午才最终确定我们的活动时间。校内部分由于与我们专业的部分同学酒店实习冲突,因此不能全员参加。 三、活动结果及意义 1、活动虽然小,却含义深远,反响良好,充分体现了大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城市市容卫生建设尽一份微薄之力的心愿。 2、这次活动紧扣着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的主要任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社会实践的针对性、时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社会支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良好局面,并且使我们大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了解社会认清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使团日活动这一社会实践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3、这次活动紧紧围绕“美化西安,从我做起”的创卫口号,在校内外开展的一系列有实效性的活动,并进展顺利,影响广泛,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4、这次活动也充分锻炼和教育了我支部成员,在校园全面贯彻中央16号文件的大背景、大氛围下使我支部的理论水平又提升了一个新的层次。 5、这次活动我们以最小的费用高质量的完成了具有实践意义的团日活动。 四、活动经费结算(共计65元) 1、活动摄影费(胶卷与冲洗)45元 2、活动工具损失费(损坏水盆及拖把各一)12元 3、计划书、总结书等打印费8元 五、附件 团日活动日程安排 1、5月25日—5月27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联系市创卫办,小寨街道办等,商定活动内容,活动时间。 2、5月28日支部团日活动动员大会并讨论分工安排 3、5月30日完成“擦洗过街天桥,宣传创卫精神”校外活动 4、5月31日完成“擦洗报刊栏,还知识一片宁静的眼睛”校内活动 5、6月1日审核总结报告并上报院团委 活动过程具体分工 1、活动策划:查方勇 2、前期准备及动员:查方勇 3、活动过程摄影:李江 4、活动过程打字:姜慧 5、活动负责人:校外---查方勇校内---辜平阳 6、团日活动总结:班团委讨论阎婷、刘寨春执笔,查方勇修改完成 活动过程摄影(附后)大学活动总结 篇4
一、活动背景 为了响应学校文化建设的号召,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和凝聚班级向心力,在班长和团支书的全权组织下,我们班在教2—608召开了以“班级文化建设”为主题的班会活动。 二、活动目的 一方面搞好班级文化建设,促进班级内部和谐,增强班级凝聚力;另一方面,通过召开班会来提高同学们的自我意识和班级一家亲的团结意识。 三、级活动前的准备 1、班干部对此次联班级建设活动高度重视,进行精心的策划和准备,并且形成了书面形式和PPT形式,与此同时号召全体学生积极参与本次班会,这是这次活动成功的保证。 2、团支书提前一周向各个宿舍的寝室长传达这次活动需要的相关准备活动。 3、各个宿舍的寝室长积极地发动宿舍各个成员的合力为班会的开展做努力。 4、提前向学校申请活动教室,并在活动之前布置好会场,并准备好活动需要的物品。 5、提前向全体学生通知活动的时间和地点。 四、活动流程 1、主持人即团支书宣布活动开始; 2、展示各个宿舍的自主设计的班徽; 3、展示各个宿舍提议的的班歌; 4、各个宿舍构想的班训展示; 5、展示各个宿舍设计的班服; 6、对班徽、班歌、班训、班服进行投票选举; 7、宣布各项投票结果; 8、由团支书和班长进行班会总结; 9、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 五、活动的效果 (一)通过PPT形式,把同学们自主设计的班徽、班服展示给同学们一起欣赏、选择,让大家切实感受到自己的重要,同时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得到大家的认同的归属感,这样的方式让同学们积极踊跃参加,给出自己的建议与最真实的感受。 (二)为大家提供了思考与选择的空间,让同学们感受到自己在班级建设中的作用,让自主性得到充分发挥,使得同学们更能理解班级活动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 (三)以宿舍为单位的展示成果,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次活动的秩序,也使各个宿舍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得以增强,这无疑也是增强班级文化凝聚力的途径。 (四)让各个宿舍长讲解其舍友们的创意以及创作过程,从而增加活动在同学们心中的认同感。 (五)投票选举的方式让同学们的自主意识得到慰藉,从而间接增强班级的凝聚力,与此同时也是这次班级活动中的强大润滑剂。 (六)这次班级建设活动准备的充分,使得各个环节紧紧相扣,环环相连,极大的提高了同学们的参与热情,使得这次活动的意义得以完美诠释。 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问题 1、时间不够充沛,活动进行的速度比较快; 2、有些图片没有通过PPT展示,出现环节中中断的现象; 3、有同学中途退场,使现场气氛有些冷却。 (二)建议 1、计划好时间的安排和利用,使各个环节相得益彰; 2、注重细节的完善; 3、提高同学们的热情,尽最大努力保证现场的气氛。 这次活动意义深远,不仅仅能够促进班级同学之间的感情交流,同时能够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这样的班级建设方式给予同学们对未来班级形象的构思和向往,让同学们感受到班级力量的强大和班级文化的内涵美。 总之,这次活动顺利的进行,不是班级文化建设的结束,而是开始。班级文化建设活动是提高班级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阶梯,同时,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言而总之,希望班级文化建设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更好的学习家园!大学活动总结 篇5
作为社联开展活动的专业队伍,我们的本学期在活动开展方面懂得工作也完成的十分出色。不仅在两个品牌活动——“素质教育讲堂”系列活动和“珞珈剧苑”系列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其他各类活动中也大放光彩。现将部分活动总结如下: 1、“素质教育讲堂”系列活动 “素质教育讲堂”系列活动作为本学期学生社团联合会着力打造的品牌活动,将各类讲座悉心整合,力求以大品牌提升影响力,旨在推进素质教育、服务学生的全面成长成才。 本学期“素质教育讲堂”采取各部门轮流负责制,由每个部门负责一期讲座。作为活动牵头部门的活动与策划部既面临着机遇,又面临着挑战。在动力与压力的双重催促下,我们出色的举办了两期“素质教育讲堂”。 10月25日在教五多功报告厅的本学年度“素质教育讲堂”第一期“戴正清职业性格与职业规划的”的讲座。活动期间各成员都能提前到达会场,各思其职,场面布置与维护都做的很好,整个活动井然有序,讲座之前会场已经观众爆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要感谢其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 11月7日在教五多功报告厅举办了素质教育讲堂的第二期“铁窗下盛开的人间真情——平凡警察与特殊养女的故事”。现场气氛良好,不少观众潸然落泪。媒体也对这次活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2、“珞珈剧苑”系列活动 “珞珈剧苑”项目于本学期顺利的交接完成,作为项目负责部门的活动与策划部全力以赴,积极配合负责该项目的副主席,为“珞珈剧苑”打开了新的局面。“珞珈剧苑”项目组创建仅一年之久,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却取得了喜人的成果。本学期,为了更好的推出这一品牌活动,将“珞珈剧苑”真正作为学校戏剧类社团的大联盟,我们召开了多次戏剧类社团负责人会议,,为“珞珈剧苑”项目做了不少基础建设工作,并共同讨论了现在“珞珈剧苑”所存在的问题,同时为了加强各社团之间的交流和沟通,采取了演出社团做东,兄弟社团观看演出,交流经验的制度,从而让戏剧类社团能真正的整合起来,做到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10月27—30日樱顶大学生俱乐部的武汉高校话剧、小品比赛武汉大学赛区比赛,每场比赛我们都会安排 副部长和多名部委到场协助工作:帮忙布置会场、维持现场秩序等。整个活动期间,我们的成员都表现得很积极,随叫随到,不怕寒冷,一直坚守到最后,整理好了会场才离开,对于活策工作人员在这期间的工作,主席团也给了充分的肯定。 当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没能作好沟通工作,在交接过程中出现了对出演剧目确定清楚的情况。不过我们及时了采取措施,与相关社团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将问题很好的解决了。但这次教训也给了我们警醒,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了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 3、“苏泊尔” 励志电影进校园 11月2日,我们在教五多功能报告厅负责“苏泊尔”电影放映活动的的现场工作。从初期的海报宣传,到现场布置、发放礼品,我们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尽管放映的电影不久前在梅园小操场放映过,但当晚现场仍然很火爆,活动反响也很强烈。大学活动总结 篇6
在创新素质教育全面开花的校园,我校科技兴趣小组经过了步履蹒跚的阶段,正稳步发展。这学期我们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来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和创新能力: 1.让思维插上自由的翅膀,突破原有的旧框框 我们发现大多数青少年中,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接受信息的增多,他们的思维自由度却在减低,而表现在思维中的创造性更是与日俱减。根据他们的有创造欲望的天性,平时便在科技活动中注重对学生思维“自由”的训练,从思维的广度、深度、新度、速度等方面来突破思维的旧框框,形成一定的创造思维。如: ①看谁想得多:主要是针对思维的广度来展开的,让学生想得越多思维便越开阔。如:“机器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来做什么?”、“我们希望飞机还能为我们人类做什么?”等。 ②看谁想得深:主要是针对思维的深度来展开的,让学生想得越深思维便越周密。如:“如何用益智玩具拼装成有用的物体?”。 ③看谁想得新:要想到一般人想不到而又熟悉的东西,这就是思维中最有价值的新颖性。如:“用废旧的材料自己制作一件新颖的物品?”等,你能在这些小发明上再进行发明吗? ④看谁做得快:用我们的益智玩具比比看,谁能用最短的时间组装起规定的样品。 2.使动手成为快乐的活动,增强原有的动手能力。 小学生天生有着“好动”的本性,然而许多学生在过重学业的负担的压力下,丧失了各种动手的机会。在科技活动中,充分给予学生动手的机会,让他们做自己想做的实验或东西,把动手看成一种快乐的活动。从动手做的数量、质量、新奇等方面来培养动手能力。 ①看谁做得多:争取机会多做,不光是追求数量上的多,还要做到品种上的多。发展系列化的思想,将一件作品发展成一系列的作品。 ②看谁做得好:动手做得精细、认真,选材用得精当、得体,构思想得精巧、别致。这是对动手质量的最好检验。 ③看谁做得新颖:做的东西在造型、功能、结构、材料上有没有自己独特的地方,这是检验有没有创造性的标志,也是最有价值的地方。 ④看谁拆装得好:对于一些暂时不能动手搞创造的学生,可以让他们对一些玩具进行拆装,从拆装中研究结构、了解原理,学习和掌握科学知识。如:拆装飞机模型。 3.让求新变成发明的举动,培养自身的创新能力。 发明创造很重要,它能促进社会的发展,推动人类的进步。留心生活,会发现我们的周围有许多的麻烦和困难。当学生形成一定的创造思维和动手能力后,便会将这些能力加以创造性地来解决遇到的麻烦和困难,并形成一定的成果,这就是我们开展科技活动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发明和创新。学生正是在“遇到问题→解决困难”的活动中化险为夷、梦想成真的,从而提高了自身的创新能力。 ①看谁搜集的困难多:只有找到想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才能有发明和创新的突破口,留心一下生活、学习中的遭遇,很可能就是一个受启发 的地方。 ②看谁解决的方法新:解决问题要能符合自己的需要,想办法用最少的力气做最多的事,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惊奇,这就是创造中“新”的突破。 ③看谁设计的思路巧:将想法用巧妙的思路设计出来是创新的最初表现形式,最主要从结构、功能上加以最优化,最重要的是设计的东西容易制作、能够普及。 ④看谁创造的东西好:发明创造的东西要带给人方便,而且在外观上能给人精美的感受,另外还要注意创造的可行性和经济性。中信银行原泉州分行行长受贿一审被判多少年
中信银行原泉州分行行长李耀东受贿案有了一审结果。2018年1月19日,福建南安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李耀东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李耀东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被控受贿340万,历经4次开庭李耀东案源于福建商人邱辉足接受检察院讯问提供的行贿线索。邱被抓后,泉州银行系统多个负责人因涉嫌受贿被控制,李耀东是其中之一。2016年11月召开庭前之后,李耀东案经历了4次开庭,时间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一审开庭时,检方指控李耀东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340多万人民币。公诉人认为,行贿人和被告供述稳定且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李耀东的犯罪事实。李耀东只承认在2014年期间分别收受过10万元现金、5张提酒卡和1万购物卡。李耀东说,10万元现金是在2014年秋天青岛举办客户论坛时,福建公元食品有限公司老板许金岑以活动费用为名义放在酒店房间里。5张提酒卡和一万元购物卡是2014年春节前内外矿业(福建)有限公司老板王荣平放在其办公室。对于检方的其他指控,李耀东表示不属实,称有罪供述是在侦查人员的胁迫下做出,请求调取侦查期间的录音录像。主审法官表示,曾向检察院发出调取录音录像证据材料的公函,检察院未予以移交。公诉人则认为,在案证据事实清楚,已不需要调取录音录像。李耀东辩护律师王誓华、王振宇为其做无罪辩护,认为在案证据均为言辞证据,且不稳定、不互相印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年,已上诉2018年1月19日,福建南安市法院对李耀东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其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判决书中,法院认为,李耀东在审判前所作的四次有罪供述基本稳定(其中第四、第五次在南安市看守所制作),与受贿人的证言证据相互印证。对于李耀东开庭时的辩解和律师的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检方指控李耀东的10项犯罪事实,法院认定其中8项。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期间,李耀东在香港某酒店大门,分别收受王育云、李桂真贿赂港币10万元。而出境记录显示,李耀东2013年12月19日至21日出境前往香港,在2014年并无前往香港的出境记录。对此,法院认为,相关证据在贿赂行为发生的时间这一重要情节上不能相互印证,且李耀东在庭审中否认这两起指控,由此,公诉机关指控这两起事实的证据不足,不予认定。法院判决中认定李耀东最大一笔受贿款200万元来自厦门嘉华进出口贸易公司老板邱辉足。此前,邱辉足被一审法院认定构成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邱提出上诉后,泉州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于2017年12月29日将案件发回重审。李耀东不服判决,认为一审仅凭证言认定受贿,证据不足、程序违法,已提出上诉。北京香泉贸易有限公司怎么样
北京香泉贸易有限公司是2014-05-07在北京市海淀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锦绣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一层B区080号。北京香泉贸易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080997711623,企业法人王荣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北京香泉贸易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销售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五金交电、厨具、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花、草及观赏植物。(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在北京市,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97517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规模的企业中,共36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北京香泉贸易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江建曾的任职经历
2006年6月3日,空军一架军用运输机在安徽某地失事坠毁,机上40人全部遇难。中央军委决定,给予时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南京军区空军司令员江建曾记过处分。2010年5月2日,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南京军区空军司令员江建曾中将来我市视察正在建设中的苏中江都机场。扬州市委副书记王荣平,扬州市江都区区委书记倪士俊、市委副书记季培均、副市长苏文奇陪同视察。
苏中江都机场由扬州市和泰州市共同投资建设,系国内支线机场。场址位于我市丁沟镇,服务范围以扬州、泰州为主,同时辐射镇江、南通等市及安徽部分地区。预计总投资约16亿元人民币,主要建设2400米跑道和1.66万平方米航站楼。航站区按近期满足150万人次年旅客吞吐量、1.8万吨年货邮吞吐量目标设计,计划2012年建成。
倪士俊向江建曾介绍了机场开工以来的建设情况。我市全力支持机场建设,目前首批航站楼和跑道建设动迁的186户居民拆迁已全部完成,保证了机场建设顺利进入勘探阶段。
江建曾详细了解了苏中江都机场跑道、航站楼的设计和建设情况,要求机场建设单位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设计与建设,充分考虑风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高标准设计建设好机场,使机场将来能够适应多种新机型的起降要求。江建曾对我市大力度支持机场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南京军区将全力支持苏中江都机场的建设和发展,共同打造一流空港。
“核心军事能力实质是军队信息化条件下的威慑和实战能力,是我军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的基石。”江建曾代表说,作为一名军事指挥员,只有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提升核心军事能力抓训练,针对新的作战样式,紧贴实战勇于创新,才能带动部队建设年年上台阶。
最高院:股东应行使优先认缴权必须有期限限制,否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判例,股东应合理期限内行使增资优先认缴权,否则不予支持(公司诉讼期限规则19个典型案例)裁判要旨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该项权利的行使期限,但从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的角度出发,结合商事行为的规则和特点,人民法院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限定该项权利行使的合理期间,对于超出合理期间行使优先认缴权的主张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 一、蒋洋、红日公司均为科创公司股东。其中蒋洋出资67.6万元,出资比例14.22%;红日公司出资27.6万,出资比例5.81%。
二、2003年12月16日,科创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关于吸纳陈木高为新股东”的决议(75.49%同意,20.03%反对,4.48%弃权)。蒋洋及红日公司投反对票,并要求行使股东对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权。
三、2003年12月18日,科创公司、陈木高签订《入股协议书》,约定由陈木高出资800万元,以每股1.3元认购科创公司新增的615.38万股。
四、2003年12月22日,红日公司向科创公司递交报告,主张蒋洋和红日公司对新增资本享有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
五、2003年12月25日,科创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的工商变更,蒋洋、红日公司的出资比例分别降低至6.20%及2.53%。次日,红日公司向工商局递交了《请就新增资本、增加新股东作不予变更登记的报告》。
六、2005年3月30日,陈木高将其持有的科创公司615.38万股股份转让给固生公司(固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陈木高),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七、2005年12月,蒋洋和红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科创公司2003年12月16日股东会通过的“吸纳陈木高为新股东”的决议无效,确认其对800万元新增资本优先认购。绵阳中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八、红日公司、蒋洋不服,提起上诉,四川省高院改判案涉股东会决议中“吸纳陈木高为新股东”的内容无效,并判决在蒋洋和红日公司将800万元购股款支付给科创公司后15日内,由固生公司向科创公司返还其所持有的615.38万股股权,并同时由科创公司根据蒋洋和红公司的认购意愿和支付款项情况将该部分股权登记于蒋洋和红日司名下。
九、科创公司、固生公司、陈木高等不服二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股东会决议中涉及新增股份20.03%(增资前蒋洋及红日公司出资比例总计为20.03%)的部分因侵犯红日公司、蒋洋对新增资本优先的认缴权无效,涉及新增股份79.97%的部分有效,但驳回了红日公司、蒋洋关于行使对新增资本优先认缴权的诉讼请求。
败诉原因 虽然科创公司2003年12月16日股东会决议因侵犯了红日公司和蒋洋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而部分无效,但红日公司和蒋洋是否能够行使上述新增资本的优先认缴权还需要考虑其是否恰当地主张了权利。股东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属形成权,虽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项权利的行使期限,但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该权利应当在一定合理期间内行使,并且由于这一权利的行使属于典型的商事行为,对于合理期间的认定应当比通常的民事行为更加严格。
本案红日公司和蒋洋在科创公司2003年12月16日召开股东会时已经知道其优先认缴权受到侵害,且作出了要求行使优先认缴权的意思表示,但并未及时采取诉讼等方式积极主张权利。在此后科创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陈木高将部分股权赠与固生公司提案时,红日公司和蒋洋参加了会议,且未表示反对。红日公司和蒋洋在股权变动近两年后又提起诉讼,争议的股权价值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此时允许其行使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将导致已趋稳定的法律关系遭到破坏,并极易产生显失公平的后果,故最高人民法院认定红日公司和蒋洋主张优先认缴权的合理期间已过,据此驳回了其主张优先认缴权的诉讼请求。
败诉教训、经验总结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
1、股东行使新增资本的优先认缴权,一定要在发现权利被侵犯后,尽快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否则法院出于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的考虑,不会支持其超出合理期限行使优先认缴权。
2、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认缴权的方式要恰当,必要时股东应提起诉讼。本案中先后三次表达了反对意见,分别是在讨论增资的股东会决议中投反对票、向公司提交要求行使优先认缴权的报告、向工商局提交要求不予工商变更登记的报告,却未及时向法院起诉。因此,本案股东未能如愿行使优先认缴权,并非由于未及时表达意见,而是选错了表达意见的途径。本案的教训和经验是:股东在优先认缴权受到侵犯后,如不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应立即明确要求行使优先认缴权、通过法院行使此项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以下为该案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阶段的“本院认为”关于此部分的论述:
虽然科创公司2003年12月16日股东会决议因侵犯了红日公司和蒋洋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新增资本的权利而部分无效,但红日公司和蒋洋是否能够行使上述新增资本的优先认缴权还需要考虑其是否恰当地主张了权利。股东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属形成权,虽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项权利的行使期限,但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该权利应当在一定合理期间内行使,并且由于这一权利的行使属于典型的商事行为,对于合理期间的认定应当比通常的民事行为更加严格。本案红日公司和蒋洋在科创公司2003年12月16日召开股东会时已经知道其优先认缴权受到侵害,且作出了要求行使优先认缴权的意思表示,但并未及时采取诉讼等方式积极主张权利。在此后科创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陈木高将部分股权赠与固生公司提案时,红日公司和蒋洋参加了会议,且未表示反对。红日公司和蒋洋在股权变动近两年后又提起诉讼,争议的股权价值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此时允许其行使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将导致已趋稳定的法律关系遭到破坏,并极易产生显失公平的后果,故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绵民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认定红日公司和蒋洋主张优先认缴权的合理期间已过并无不妥。故本院对红日公司和蒋洋行使对科创公司新增资本优先认缴权的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绵阳市红日实业有限公司、蒋洋诉绵阳高新区科创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效力及公司增资纠纷二审案》,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1年第3期。
延伸阅读(一) 公司法相关诉讼有关起诉期限的裁判规则
1、 请求确认公司决议无效(有效)、决议不存在、未形成有效决议,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案例1: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徐迅诉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认为,“本案案由为公司决议纠纷,非债权请求权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案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案例2: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朱传清与郑州格维恩科技有限公司、纪维公司决议纠纷认为,“该股东会决议无效属自始无效,单纯的时间经过不能改变无效合同的违法性,朱传清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决议效力,不适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故对格维恩科技公司、纪维所称朱传清的诉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上诉理由本院亦不予支持。”
案例3: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裴荣冰、李寰等与钦州市和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认为,“本案当事人提起的是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之诉,该项权利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即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上诉人提出的诉讼时效的抗辩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但是,也有法院对此问题有不同认识,认为确认公司决议效力诉讼(公司决议无效、有效、决议不存在、未形成有效决议)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案例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余北鸿诉贵州庆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许耀、林忠、陈小兵、郭彬、刘正强公司决议纠纷认为,“对于上述虚构的股东会议及其决议,只要其他股东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股东权利被侵犯后,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即应依法受理,不受六十日期限的限制。”
2、请求撤销公司决议,应在公司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的除斥期间内向法院提出。
(1)超出60日起诉,撤销权消灭
案例5: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中科投资有限公司与山东菏泽中科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认为,“王志强所主张的未收到关于召开此次股东会的通知等事由系股东会召开的程序是否违反公司章程和法律的规定,均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股东会决议的事由,而非导致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法定事由。股东会决议作出的时间为2014年8月16日,王志强应当于该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该决议的诉讼,而王志强未对此行使撤销权,且该撤销权已消灭。”据此认定股东会决议有效。
案例6: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彭可云与珠海博能模具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纠纷认为,“股东行使撤销权的期间为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该期间属除斥期间,即权利行使的不变期间,期间经过后,撤销权人即丧失撤销权,法院也不应受理。结合本案实际,《20140920股东会决议》于2014年9月20日作出,被上诉人彭可云作为博能公司股东于2014年11月12日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对博能公司提起案涉诉讼,并未超过上述规定的60日的除斥期间,故本院对博能公司主张彭可云已丧失撤销权的抗辩不予采纳。”
案例7: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赵建国与北京城建汇友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决议纠纷认为,“现赵建国主张撤销的董事会决议系城建公司于2006年10月25日作出的,根据前述规定赵建国于2016年2月1日提起本案诉讼已过法定的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赵建国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妥。”
(2)邮寄起诉状的在途时间不应计算在60日的除斥期间内
案例8: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武婵燕与昆明市鑫益屋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认为,“关于上诉人提出被上诉人起诉时巳经超过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应当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的主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被上诉人于2015年12月17日以法律允许的邮寄方式向一审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未超过《公司法》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间,故上诉人提出上述主张因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3)60日的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关于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案例9: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怀朋与山东汇皓利食品有限公司、张兴振公司决议撤销纠纷认为,“本案系被上诉人怀朋要求撤销2013年11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对于股东会议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可以在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被上诉人2013年12月2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被上诉人撤回起诉。2014年9月19日,被上诉人再次提起诉讼,已超法定的60日内的期限,该60日内的法定期限系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关于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超过法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从涉案决议作出之日起至被上诉人怀朋提起本案诉讼之日止已超过60日,故应驳回被上诉人怀朋的诉讼请求。”
3、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案件应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确定起诉的期限
(1)主张股权转让协议侵害优先购买权,进而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部分裁判观点认为应适用诉讼时效
案例10: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吴耿元与被告吴剑元、马建设股权转让纠纷认为,“关于本案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2010年7月26日吴耿元等人联名向南京市公安局请愿时,即认为吴剑元与马建设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因此,其当时即已知晓案涉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其主张案涉股权转让侵害其优先购买权、进而要求确认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应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但本案中吴耿元直至2014年12月4日才诉至本院,请求确认案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故对马建设的这一抗辩,本院予以采纳。”
案例11: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卢树德与纪丽华、戴德俊股权转让纠纷认为,“2011年6月20日,苏州市地方税务局针对原告举报作出答复并交原告后,原告认为其权益受到侵害,后于2013年6月17日向法院起诉,尚未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
案例12: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李国柱与姜文松、殳伟民等股权转让纠纷认为,“姜某上诉认为香港法院早在2010年3月就涉案股权事宜作出了判决,李国柱应在2010年3月就知道马红其转让其股权的事实,故李国柱的起诉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对此,本院认为,即便如姜某所称,李国柱在2010年香港法院作出判决时即知道马红其转让其股权,但并无证据证明李国柱知道马红其是以低价即1:1.8的比例转让其股权的事实。从本案现有证据看,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于2011年12月27日作出(2011)宝刑初字第0430号刑事判决,李国柱最早应在2011年12月27日知道马红其低价转让股权的事实,故本案的诉讼时效最早应从该日起起算,李国柱于2012年3月29日提起本案诉讼未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姜某关于本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2)主张股权转让协议侵害优先购买权,进而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部分裁判观点认为应在合理期限内提出
案例13: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段伟强与段伟刚、董淑霞、董淑莉及第三人邱阳股权转让纠纷认为,“虽然相关法律与梧泰公司的公司章程并未明确规定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其他股东可以无限期地拖延行使该权利,为了维护交易安全及经济秩序的稳定,其他股东应当在合理期限内积极行使优先购买权。由于本案三位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早在2006年即已发生,而作为梧泰公司股东的原告应当及时掌握包括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在内的重要信息,却怠于行使该项权利,另外,原告于2009年12月15日在吉林市公安局制作的询问笔录中也曾明确表示已经知晓被告董淑霞、董淑莉及第三人邱阳入股梧泰公司的事实,因此,由于原告在知晓公司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了股东以外的人,明知其股东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后,多年来一直未主张权利,应视为其放弃了该项权利……被告段伟刚早在2006年即向被告董淑霞、董淑莉转让了股权,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在长期的运营过程中,新老股东之间已经建立起了新的人合关系,新的股东结构已趋稳定,双方争议的股权价值与转让时相比也会发生较大的变化,而原告在2014年8月25日才提起本次诉讼,要求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其行为必将导致已趋稳定的法律关系遭到破坏,交易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并可能会产生显失公平的法律后果,现原告段伟强提起告诉,已明显超过合理期限。故原告段伟强要求确认被告段伟刚与被告董淑霞、董淑莉之间签订的《转让公司注册资本金协议书》无效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如原告认为被告段伟刚转让股权的行为使其蒙受了损失,可另行主张权利。”
(3)主张股权转让协议侵害优先购买权,进而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应在一年的除斥期间内提出
案例14: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方琰与陈婷会、方新会股权转让纠纷认为:上诉人方琰作为宁夏龙王池酒业有限公司股东,对股东向外转让股份有优先购买权。本案中宁夏龙王池酒业有限公司股东方新会与陈婷煜达成转让股份协议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并加盖公司印章,宁夏龙王池酒业有限公司亦对陈婷煜的职务做了安排,任命陈婷煜为公司总经理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根据此规定,上诉人方琰应在公司2014年2月22日召开股东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但上诉人方琰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权利,故撤销权消灭。一审法院以方琰主张撤销股份转让协议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的理由不当,本院予以纠正。但一审法院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正确。
案例15: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田德刚与王荣平股权转让纠纷认为,“被告王荣平于2013年2月5日与第三人杨晓志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013年2月6日,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滨城分局将滨州市环氧镁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由刁泽进变更为田德刚,由王荣平变更为杨晓志。结合原告田德刚在2013年2月6日滨州市环氧镁置业有限公司召开的通过选举杨晓志担任公司监事等事项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的行为,能够认定被告王荣平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杨晓志,原告田德刚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此外,原告田德刚应自2013年2月6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告王荣平已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杨晓志,原告田德刚于2014年8月27日诉至本院要求行使撤销权,已过除斥期间,撤销权消灭。故对原告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4、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应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九十内提出,否则法院驳回起诉
案例16: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朱新跃与江苏华天驰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认为,“朱新跃在该次股东会决议中投票反对,因此,朱新跃在股东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未与华天公司就股权收购达成协议时,应于股东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朱新跃于2015年1月16日诉至本院,请求华天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据此,本院认为,朱新跃于2015年1月16日诉至本院,已经超过了自股东会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算的九十日期限,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应当驳回起诉。”
案例17: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唐英姿与上海叠丰园艺工程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认为,“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如未能在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与公司就股权收购达成协议的,股东可以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于2015年6月14日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延长公司营业期限,原告对此予以反对,并在九十日内提起本案诉讼,故原告要求被告收购其持有的被告股份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
案例18: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李鸿骏与常州市创联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认为,“虽然李鸿骏提供的落款时间是2011年4月28日的股东会决议复印件,客观上不持有公司股东会决议原件,但是创联公司的三位股东对公司召开第十三次股东会并通过延长公司经营期限的股东会决议是明知的。李鸿骏于2011年7月25日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创联公司回购股权时,创联公司关于公司经营期限延长的第十三次股东会决议已形成并通过,李鸿骏对决议投反对票。李鸿骏提起创联公司回购股权之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股东投反对票且在90天之内起诉。”
案例19: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叶岷伟与泸州朗格置业有限公司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了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期限为“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须为股东会决议之后,本案中,既无相应股东会决议,原告提起诉讼的时间也未在公司法规定的期限内,故对于原告的主张,本院不予以支持。
扬州大学的知名校友
校友名称 最高担任职务 周尧圣马利诺共和国国际科学院院士徐冠仁中国科学院院士余松烈中国工程院院士殷震中国工程院院士 凌启鸿著名农学家 吴登云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王荣广东省政协主席刘秀梵中国工程院院士翟虎渠曾任中国农业科学院院长兼党组书记宗顺留中将王松年少将杨晓堂曾任中国电子信息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顾茂芝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副院长、中国作物学会理事刘坚国务院参事,原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农业部副部长 毕飞宇茅盾文学奖得主曹卫星江苏省副省长,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民盟中央常委、省委主委缪瑞林南京市委副书记、南京市长;曾任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常州市委副书记、常州市长李延保曾任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刚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黄莉新现任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丁解民现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曾任淮安市委书记陈宝田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张九汉现任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曾任江苏省副省长、盐城市委书记王荣平盐城市委副书记、盐城市市长余进 上海闵联园艺有限公司董事长侯瑞兴苏州瑞兴医院集团董事长于康震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所长曹克波江南模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芮鸿岩盐城师范学院党委书记顾晓虎宿迁学院党委书记陈杞奥运会冠军洪宗礼苏教版语文教材主编 杨寅荣江苏康缘药业股份公司总经理(信息来源自扬州大学官网和校友会网 )高邮的著名人物
1、秦观秦观(1049年—1100年9月17日),江苏省高邮市人,字少游,号太虚,别号邗沟居士,学者称其淮海居士。苏轼曾戏呼其为“山抹微云君”,北宋婉约词人。官至太学博士、国史馆编修。一生坎坷,所写诗词,高古沉重,寄托身世,感人至深。他长于议论,文丽思深,兼有诗、词、文赋和书法多方面的艺术才能,尤以婉约之词驰名于世。著有《淮海集》40卷、《淮海词》(又名《淮海居士长短句》)3卷、《劝善录》、《逆旅集》等。为“苏门四学士”、“苏门六君子”之一。秦观是北宋文学史上的一位重要作家,被尊为婉约派一代词宗。但在秦观现存的所有作品中,词只有三卷100多首,而诗有十四卷430多首,文则达三十卷共250多篇,诗文相加,其篇幅远远超过词若干倍。2、吴应熊吴应熊(1636-1674,一说1675)吴三桂之子,祖籍江南高邮(今江苏高邮)。1644年,吴三桂引清兵入关。1653年,由孝庄皇太后主婚,吴应熊与建宁公主成婚。由于多尔衮对吴三桂存有戒心,因此透过政治婚姻,使吴应熊以额驸的身份留居京师,实为朝廷人质。1654年,授应熊三等子爵,顺治十四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1668年,晋少傅兼太子太傅。1673年十二月,吴三桂起兵反清的消息传至北京,吴应熊被捕入狱;明珠建议将吴应熊和吴世琳处死。1674年5月18日(一说1675年),“吴应熊及其子吴世琳处绞,其余幼子俱免死入官”。吴世璠即位吴周皇帝,追谥其为孝恭皇帝。3、汪曾祺汪曾祺(1920年3月5日—1997年5月16日),江苏高邮人,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对戏剧与民间文艺也有深入钻研。作品有《受戒》《晚饭花集》《逝水》《晚翠文谈》等。1935年秋,汪曾祺初中毕业考入江阴县南菁中学读高中。1939年夏,从上海经香港、越南到昆明,以第一志愿考入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1950年,任北京市文联主办的《北京文艺》。1961年冬,用毛笔写出了《羊舍一夕》。1963年,发表的《羊舍的夜晚》正式出版。1981年1月,《异秉》在《雨花》发表。1996年12月,在中国作家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推选为顾问。1997年5月16日上午10点30分因病医治无效去世,享年77岁。4、秦华孙秦华孙(1935年9月生-2017年2月3日),江苏高邮人。我国著名外交官,是原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特命全权大使。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助理(1993年3月至1995年5月)、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特命全权大使(1995年至2000年2月)。1961年8月入外交部(1956-1961年在外交学院学习)。秦华孙于2017年2月3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2岁。5、乔登江乔登江(1928年3月8日—2015年5月8日),出生于江苏高邮,核技术应用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1948年乔登江进入金陵大学物理系学习;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大学毕业后留下任教,担任金陵大学物理系助教,年底因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被调到南京师范学院理化系任教;1955年前往北京师范大学理论物理进修班学习2年;1957年被调到江苏师范学院物理系工作;1960年被任命为江苏师范学院物理系副系主任兼系总支副书记;1963年调入北京国防科委第廿一实验训练基地研究所,先后担任理论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所长、核试验基地科技委副主任;1988年6月因肾癌在解放军总医院手术治疗,同年退役;1997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1998年担任华东师范大学物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获得第六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工程奖;2015年5月8日在上海病逝,享年87岁。乔登江是中国核爆炸理论、应用与抗核辐射加固技术研究的开创者之一。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观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吴应熊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汪曾祺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秦华孙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乔登江1995年8月23出生的,姓王,起个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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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青贵
王明翰
王勇枫
王彬洲
王利纤
王翔通
王弘容
王荣平的工作简历
1983.07——1998.09 临县三交镇政府工作,历任统计员,副镇长,党委委员;1998.09——2001.03 临县湍水头镇任人大主席;
2001.04——2003.12 临县雷家碛乡任人大主席;
2004.01——2006.06 临县八堡乡任乡长;
2006.06——2010.01 临县大禹乡任乡长。
2010.01—— 临县克虎镇任党委书记